中流

今夕何夕兮,搴舟中流。


陶朱公孤身渡江,遇白衣蒙面之人踏水而来。此人身负精绝剑术,俯仰之间,剑如霜落,已抵喉间。我向大夫求越国昔时之剑。

陶朱公温然而笑曰,今日非昔时,我听说精铁铸剑坚如金石,已胜越国故剑多矣。

白衣人冷笑道,剑乃百兵之君,鱼肠巨阙,得之以霸天下。大夫今在越国江上,怎么以北国之铁轻故国铜剑呢?

陶朱公并不留心于隐藏他昔时的名字,但他也并不愿以庙堂的称谓自居。一件事情一旦过去,无法挽回的事实就不比可期待的未来。这些不会比江上之舟更重要。剑的质地改换,但伤人的本质不会改变。所变化者,无非是持剑的人。在江流中不惧风浪者,谁会知道他曾经手持利剑兴亡争霸的过往。入越的水道夹岸是轻红的芳林,似乎连向无穷的碧海。山水较冶炼技术的纷繁迭代而言,其变幻更为悠远久长。



今日何日兮,得与王子同舟。


勾践记得文种。初见时,他记得大国的使臣。在姑苏时,他记得送别时的文种。

文种的双手曾张开幽黑的影,像是白昼终于隐藏不住的深渊,在越王的睡梦中。他的手在梦中握住鼎,竟然像君王一样有力。越王找一些理由来判断梦境的荒诞,文种不具有握鼎的勇力,或者文种并不认为这件事很有意思,也就不值得去做。但这些假设的结果,不过让越王更深地被假设说服。

他曾经亲铸了八把宝剑,但他并不存有同等的喜爱。越人有以剑随葬的风俗,他的一把长剑已经丢失在碧绿江水的烟波中。这种无法掌控的流失,还不如欣赏锋芒的折断。他喜欢羊肠的曲径,百折不回的危崖,贫弱却注定称霸的国家。锋芒在划破皮肉时发出黄金流淌的声响,他不顾一切地握住宝剑。记得剑刚铸成的寒夜,光灿明亮,气冲霄汉。那人会喜欢的,——他找到一个绝妙的理由,这铭记了他作为人臣最出彩的智术,尽管将凝结为永久的笑谈。



蒙羞被好兮,不訾诟耻。


他对勾践的印象可能还停留在入吴之前。这种这种迟滞的认知固然可笑,但不致命。范蠡的话非常明确,但不懂的人永远不会懂。臣子的功业是扶持君王时偶然的馈赠,而不应该成为毕生的理想。

文种不畏惧这些,他对归隐和泛舟五湖缺少那么浓厚的兴趣。更重要地,他总以为自己会以更荒唐的方式死去。任残血和污垢占据身体,以比尘土更细微的方式归于尘土。面对那把剑时,他忽然很惊讶。这荒唐如此之平庸。他能灭亡一个强盛的吴国,死去的吴王又有何能。连中原的列国都有衰落的一天,吴与越的未来难道真那么值得期待,——值得付出一切么。

他来到越国,不只是因为楚,或者晋。越国的刀剑精美,蕴藏无尽的变化;水道纵横,穷通无极。而今变化已经穷尽,恐怕利剑将在熔炉的腐蚀中化为无趣的铜俑。它一旦兴起,无非是重复过去那些国家的命运,兴兵,争霸,内乱,然后灭国。当然越王性情如此坚忍,恐怕这两项的到来会无限延长,直到人臣的尸体尽归蝼蚁的啃噬。一个国度蓬勃于如此的时代,永远无法超越自身因旧时列国的范式而决定的命运。君王可以杀死过去的臣子,却仍然要为注定陨落的结局作巧妙的注脚。

他与范蠡的结局,在当时已经决定,入吴或存越;或者更早的时候,他在江上的舟中,遇见白衣的范蠡。



心几烦而不绝兮,得知王子。


江上白浪兼天,姑苏城的人原来归吴国管,今天穿得整整齐齐,仿佛要去春游。他们都划着船,朝江水里投粽子。细细尖尖,穿翠绿大衣,都是白糖糯米粽。

一个人的死亡就是世界上所有人的死亡。那些期待,失望,愤怒,憎恨,宽慰,轻松,挫败,痛苦,他都已经一一演绎;那末,为什么后来还有人死呢?

一个人睁开眼,整个世界还在浅眠。他到江流中去,作江中浪,江上风。

你想要杀死一个只属于过去的人,终于想到一条绝妙的理由。你认为他会很喜欢,你看透了他。没想到他非但不感到惊喜,还对你很失望。当然他已经死去,你不会知道他失望的原因。

江上白浪翻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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