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红

我确实最喜欢朱红色。像小粒的珊瑚珠儿似的红果子磨碎了,这磨碎的又像是一片心。同样殷殷红的,手掬一捧风时比野草还轻些,这一点钗环沉沉躺在手中,却好像托着十九层黄金的巍峨楼台。

朱红色的果子与宝石耳坠在画师笔里用的是一般细腻的朱砂。因为与血肉的颜色相似,好像也有血的浓烈和暧。但凡见了这颜色,他心里总不能忘却。做模特儿的宫人未必有浓烈的眉目,她与时光一起淡去;暖黄色让给背景里爬满花枝的红。在宫殿里穿行这许多年,少年的脊背也垂垂将老,不能再取笑画架弯曲的腿,几时能分到一缕朱红的影?流落江湖间,若要一生记得宫阙的红色,似乎又太过沉重了。那时候他会知道,——这蓬头乱发的老者,面临山居四面的翠色:无论被分去多少,宫殿的朱红都不会减少,或者它天生就是一段红,浓淡匀称,从来不变。

 

皇宫有很多红颜色的城墙。日精门前走过的宫人见过,比其他安睡的居民,她见得最早。挽一朵高髻,袖口私自绣了淡黄色的小小香花。十五月圆曾见过流转的灯光,彩绸琉璃是更精巧的国手,透过朦胧的纱调出火烛纷繁的颜色,像春天、像天上月、像故乡的行船。那时她捧轻而暖的锦袍,想象比花灯更隽永的,茉莉香的干花。

夤夜将宫墙染成深绛。提铃的宫女一手抚上朱墙,略歇一歇时,很担心耳中珠也失了鲜亮颜色。然后绕道月华门去,一路唱天下太平。

总有一两个相熟的女孩子,悄悄等在门前。她结束漫长的夜,昨天随行的月亮也已离去;同伴在灯烛熄灭的黑因呵气而赤红的手,与长日浸透井水的白衣,又凑成另一种更近,也更亲切的颜色。

 

一座宫殿自然有千万的宫人,但对局外人来说,穿行在夜色中颂天下太平的,约等于只有一个。冬夜微施薄粉,掩饰渴睡的倦容,北风吹在颈间,却震悚于雪珠融化的凉意;叹口气,振作精神,又向前边去。此时不见红黄的墙与瓦,宫阙铺开戏文,只一出野风开白莲。

红尘从四面来,到这城里,向八方世界去。

暮色四合,旷古平芜。十七世纪有特别的冷,与格外分明的月亮。

 

从什么时候起,我知道世界上有钟表。再后来,我知道嗒、嗒、嗒,过去的都是不再回来的逝水。非要取一个名字,就叫做时间。

二百七十六年折叠在自鸣钟的表盘上。它因为周而复始的可复制的轮回而成为精准二字的代言;油污变黑,在齿轮相合的缝隙里,表面上有令人慨叹的忠诚。

过去它映过亮堂堂的红色,门外白日敞亮,皓月澄鲜。

夜半无人寂静时,还能掐着水磨昆山的腔,起一句凄凉的调,权当作午夜的钟声:


谁念我、飘零似落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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